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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之规定,所谓保证合同乃是为了确保债权得以顺利实现专门设定,旨在让保证人和债权人(在此特定情境下主要指债权人或者债务人)达成共识,即当债务人未能按时偿还到期债务或是出现约定事项发生之时,由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相应责任。因此,个人具备担任保证人的资格并向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是完全合法且被允许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合同条款的约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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