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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若因购房者本身因素诸如信用不良或偿债能力欠佳等问题致使无法顺利办理贷款手续的话,那便应由购房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需向卖方支付相关违约金,同时卖方也有义务将所有首付款进行返还;然而,如已交付订金,此时恐怕无法进行退还。另一方面,如果是由于银行方面的原因造成贷款无法成功审批的结果,那无疑,这便不是购房者要负责任的范畴,在这种情况下,卖方必须全面无条件地退还首付款给购房者。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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